【江苏法治报】以“法律之手”托起“爱国教育” ——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专题宣贯《爱国主义教育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03

聚焦“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大学”目标,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10月27日,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在学校“爱国教育实境课堂”——时钧园,开展宣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活动。

在时钧园,学生代表通过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重要内容,了解时钧先生“忠党爱国”的生平事迹,将爱国主义与自身学习科研相融合,以爱国先辈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争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学院党总支书记米展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传统文化,希望工大学子以时钧先生为榜样,做到“爱国必须有我、强国依然有我、报国必定有我”。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忠祥以“知”“信”“行”寄语学子,将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相统一,使《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校园落地生根。

接下来,南京工业大学还将以本次活动为重要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生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一系列有意义、有特色、有实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培养一批具有爱国情怀、勇于担当使命的优秀青年学生。

编辑:李多闻

作者:秦海燕 范雨杰

审校:郑弋 吴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