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0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或相关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三、奖励标准
1、“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研究生不超过3名),8000元/人。
2、“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研究生不超过3名),2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阶段(10月27日至11月6日)
(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实际表现和具体事迹,确定不超过 2 人的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学生事务部。
2、学校评选阶段(11月7日至11月20日)
(1)材料审核:由学生事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30 人,并从入围的 30 人中确定 20 名参选人为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入围名单和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2)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获奖人员。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审核确认,并由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个人事迹简介(15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南京工业大学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经核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制作成视频。
请各学院于11月3日下午2:00前,将参选人报名表(附件1)、事迹材料、参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参选人照片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标题统一为:xx学院年度人物申报材料)发送至奥蓝上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明正楼209办公室,联系人:陆庆海,电话:58139091。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认真做好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切实将先进性强、模范作用突出的人物推荐上来。
2、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优秀学生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标杆引领作用。
学生事务部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