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除入学后的经济困扰和心理压力,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实施办法》(南工校学〔2020〕37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在读的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认定等级为比较困难以上(含比较困难)。
二、资助标准
“瑞华启梦助学金”从2019年起每年在新生中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按照“一助四年”的模式予以资助。受资助学生每学年跟踪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连续资助(五年制学生如获资助,也只资助四年)。
三、资助名额
我校2020级受资助学生数为50名,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主要包括申请理由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如实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选通过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请于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2的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资助科(明正楼205),同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奥蓝发资助科。
3.学生事务部资助科将各学院报送的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复核后,报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评定。
五、年度考核
1.请各学院对在上一学年获得“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4)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学生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效、日常行为等方面情况,要求上一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必修课课程全部合格(如有挂科需补考合格),且本学年继续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019年受助学生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考核表》(附件5),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请各学院初审后于11月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5的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资助科(明正楼205),同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通过奥蓝发资助科。
3.对考核合格的学生继续发放当年度的助学金,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取消继续资助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补充推荐。学院应指导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培养、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主动服务校园,回报社会,传递正能量。
附件:
1.2020年各学院“瑞华启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3.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4.2019年“瑞华启梦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5.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考核表
6.南京工业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