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申请修读2015—2016学年双学位专业教育的有关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2014级的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 2014-2015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学分平均绩点≥2.0。
2.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重修课程的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计算公式为
学分绩点总数=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 / 学分总数
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低于60分
|
五级制
|
优(95)
|
良(85)
|
中(75)
|
及格(65)
|
不及格(50)
|
绩 点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1. 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学生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jwgl.njtech.edu.cn),操作办法在登录系统后详见“通知公告”栏内的双学位(辅修)报名指南。
2.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于9月9日(第二周周三)公示录取名单和开办专业。
3.对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专业,将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开班。
四、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7日。
五、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教费[2006]319号、苏教综[2006] 57号文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
缴费时间:9月9日—9月16日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缴费。
六、双学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招生人数
(额满为止)
|
主修专业要求
|
1
|
法学
|
法学
|
200
|
无
|
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200
|
非管理学门类
|
3
|
会计学
|
管理学
|
200
|
非管理学门类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200
|
无
|
5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200
|
非管理学门类
|
6
|
英语
|
文学
|
200
|
非文学门类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200
|
非工学门类
|
8
|
知识产权管理
|
管理学
|
200
|
非管理学门类
|
七、双学位证书样式见附件一。
八、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见附件二。
九、双学位/主辅修教学计划见附件三。
咨询电话:58139185
教学事务部
2015年8月27日
双学位证书样式.doc
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doc
双学位主辅修教学计划.xls
版权所有 © 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电话:025-58130027 邮编: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