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实施“1.5+2.5”即通识课程+专业模块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学期学习通识基础课程,然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兴趣特长选择不同的专业,实现专业分流。为确保2014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操作原则
根据“志愿填报、计划统筹、择优录取、适度调整”的原则,从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角度出发,既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考虑到有利于组织教学和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
二、涉及专业
专业为我校“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所涵盖的四个专业,分别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三、分流办法
1、在学生志愿填报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志愿优先,兼顾排名,统筹调配”的方式分流至各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分相同时,学业绩点高者优先。
2、学生综合测评分的算法如下:
学生综合测评分=①学业平均绩点+②附加分(以必修课和限选课计)
① 学业平均绩点(前三学期):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学分总数
② 附加分:主要是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竞赛以及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承担的项目等给予适当奖励。
附加分一览表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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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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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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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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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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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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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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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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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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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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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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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大学生学科、课外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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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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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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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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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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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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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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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学生学科、课外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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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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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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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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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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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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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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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大学生学科、课外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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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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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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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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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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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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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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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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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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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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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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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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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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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0.1
|
成员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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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项目比赛分值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奖项分值计,不同类型的分值可以累加,附加分上限为0.4分。附加分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5年12月15日—31日,2011学院宣讲专业分流操作办法;各专业学院就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宣讲,学生进行咨询和进一步了解。
(二)2016年1月4日—8日,填报《2011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
(三)2016年1月20日—31日,按照操作办法,进行专业分流,确定方案。
(四)2016年2月17日—19日,各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学院将专业分流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意见。
(二)专业分流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结果上报学校教学事务部。
(三)专业分流之后,原行政班和宿舍保持不变。
六、咨询方式
咨询老师:高老师、孙老师 咨询电话:58130027
办公室:亚青教学楼201办公室 学院邮箱:2011sy@njtech.edu.cn
2011学院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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