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落实《南京工业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实施“大学生创新实践百千万计划”,推动我校学院、学科创客空间建设,拟在各学院以专业创新教育培养目标,建立大学生创客空间。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加快建设院级平台“创客空间”;并上报开展创新项目。要求如下:
1、各学院需上报“创客空间”设置情况,填写《创客空间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1),目前要求每个学院均有大学生“创客空间”,有条件学院可以建多个“创客空间”,“创客空间”名称、地点、场地面积均需上报,“创客空间”场地可以一场多用。
2、学院“创客空间”须有开展的项目,项目以学生自主与创新空间设置,学生报名为主。原则上创客空间至少有多个创新活动方向或项目。学院要对创客空间开展的创新活动给予政策、经费支持。为了支持各院级创新教育活动,请各“创客空间”组织申报,学校将对部分优秀项目给予适当资助。
3、申报办法:申请项目请参照创客空间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已经申报过校级“大创”项目不得作为创客项目再次申报。各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学院填写《创客空间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分管创新创业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学事务部实践教学科。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创客空间”申报项目进行遴选,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资助。
5、上报时间:各学院请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教学事务部实践教学科。相关事宜请联系马老师:58139180。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创客空间挂牌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创客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南京工业大学创客空间项目申请书.doc
教学事务部
大学生创客梦工场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