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0-30

为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10月27日下午,2011学院在时钧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忠祥、学院党总支书记米展、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活动。

秦海燕老师介绍了时钧先生“忠党爱国”的生平事迹,董亚楠老师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重要内容。书院(化工拔尖)2001吴瑀孙、书院(化学拔尖)2201范雨杰、书院(化学拔尖)2301缪正泽分别作为学生党员、团员和非团员代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要内容,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他们纷纷表示要将爱国主义与自身学习、科研相融合,以爱国先辈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争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米展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传统文化,希望2011学院青年学子以时钧先生为榜样,做到爱国必须有我、强国依然有我、报国必定有我!

朱忠祥副部长以“知”“信”“行”寄语青年学子,希望同学们将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相统一,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在2011学院落地生根。

此次专题学习是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系列活动之一。接下来,2011学院将以本次专题学习研讨为重要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学生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一系列有意义、有特色、有实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培养一批具有爱国情怀、勇于担当使命的优秀青年学生。

 

作者:秦海燕 范雨杰 2011学院)  审核: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