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助教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22

    根据学院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助教作为我院的学长导师,是促进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助教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2011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所设置课程的助教聘用、日常管理考核、学期末津贴统计申报等。

二、岗位申请

(一)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我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2.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工作能力较强,无违纪记录;

3.学习过相关辅导课程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4.愿意与同学交流,语言表达流畅;

5.曾担任助教且同学反馈辅导效果良好的优先考虑;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经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辅导员、学业导师同意。

(三)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工作。

三、岗位职责

1.与任课教师、学院紧密联系,做好任课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

2.为同学辅导答疑,关注同学学业进展,为同学树立榜样。

3.辅助学院进行课内测验等教学管理工作。

四、岗位要求

1.每门课程的助教要形成一个团队,每门课的负责人由学院指定。助教团队辅导前应根据相关课程教学进程表制定学期辅导计划,填写《2011学院助教辅导进程表》,并按此计划进行辅导。

2.每位助教须与任课教师紧密联系,按任课教师要求进行辅导,与相应班级的学业导师保持联系,协助学业导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3.每位助教在辅导前须认真准备,辅导时要语言表达清楚。

4.助教应根据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课内测验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辅导工作,对于个别学业有困难的学生,重点帮扶,开展点对点辅导。

5.助教辅导过程中如遇问题解释不清楚的,不得随意回答。

6.助教每周至少辅导学生一次,如因故当天不能辅导,须至少提前一天告知辅导班级的学习委员,并尽快确定调整时间。

7.每次助教辅导完须填写《2011学院助教考勤表》,做好辅导考勤工作。

五、岗位管理

1.助教岗位津贴按相关规定进行发放,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结算。

2.如无故旷辅导三次,学院将终止学生的助教辅导工作。

3.如期末学生反馈助教工作态度等不理想,学院将不再延聘。

4.对于辅导的班级取得突出成绩的助教,学院将视情况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13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2011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

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