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0

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建立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工作,现将学院开展党校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次培训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等三个班次。

二、相关要求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申请人

2.培训时间:1023日—1125日。

3.授课内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分为党的基本知识、如何成为积极分子、参与支部微学习及讨论等。

4.授课教师: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

5.结业考核: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1023日—1125日。

3.授课内容:以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为重点,分为总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4.结业考核: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理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预备党员

2.培训时间:1025日—1129日。

3.培训内容:本期高级培训以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授课内容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自学内容主要有《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

4.授课教师: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

5.结业考核:预备党员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毕业班正式党员班以结业论文占60%,培训讨论、学习表现各占20%,党委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各年级抓好人员报名、课堂教学、考试考核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做好学员出勤情况考核,切实提高党校培训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2.应优先选拔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参加培训,调控好培训班的规模,提高培训效果。1023日前梳理上报三级培训班人数、名单报送至组织员邮箱:mahe@njtech.edu.cn1210日前学院分党校将上报初级、中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56)。

3.报送初、中、高级学员名单时,应注意避免遗漏。对持有的合格证书已超过两年有效期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梳理统计,及时安排他们参加培训。高级培训学员名单应包含未参加过高级培训班学习的预备党员以及2020年上半年培训不合格的预备党员。

4.联系人:马贺,电话:58130021

 

附件:1.初级培训人数、名单

2.中级培训人数、名单

3.高级培训人数、名单

4.初级培训成绩汇总

5.中级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班成绩汇总

6.中级培训发展对象班成绩汇总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总支委员会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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