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3-30

 南工教(201503

各学院:

     为使学生提高学业质量,并规范管理重修课程,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向需重修课程的学生提供重修机会,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进程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一、跟班重修:

1、科目:适用于本学期正常开课的所有课程;

2、开课对象:全部学生。

3、选课要求:为防止因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同而造成课程无法替代的情况,选课时必须选报下一年级同专业的相同课程进行重修,且公办生与民办生不得交叉报名,否则重修成绩无效。

4、考试:本学期跟班重修的课程,随跟读班级的期末考试一起进行重修考试。(具体安排见教务处考试周考试安排)

二、重修专班:

1、科目:适用于上学期开课、且积欠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B-2、基础英语-1、基础英语-2、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高等数学选讲、线性代数、有机化学B、大学信息技术基础A、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3、大学体育-4、体育达标、大学物理实验A-1、大学物理实验A-2、大学物理实验B、金工实习。

2、开课对象:全部学生。

3、考试安排在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教务处安排表。

三、报名方式:

请需重修的同学登录选课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参照选课系统“通知公告”内的重修报名指南。报名网址:(http://202.119.248.199)

四、课程收费:

我校为江苏省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重修课程须按所选学分收取学费。如选课后不愿进行重修的,必须于选课后一周内上网退选相应课程,此后教务系统中选定的重修课程学分将作为学校收取学费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201533047逾期不予办理,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联系电话:58139185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重修指导,使学生顺利完成重修选课,把握机会弥补学业不足,提高学业质量,为后续毕业、申请学位等打好基础。

 

 

                                                  教务处

                                               2015年3月30日

 

 

重修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