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09

关于做好2020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20级新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转本、交流生)报到即将开始,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是准确掌握新生情况,发掘和培养学生骨干,加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基本情况摸底工作

认真细致地了解掌握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是有效开展高校新生党员工作的前提。其主要事项包括:有针对性地与新生党员沟通,了解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程序是否规范,动机是否端正;了解他们进校前接受党的知识教育的情况和目前的思想状况,提醒他们在新的集体中如何发挥作用,如何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尽快在新的集体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新生党员发展质量自查工作

各学院需对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党员开展质量自查工作,内容包括:

1.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关于确定党员接转信息。目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均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组织关系由江苏省内转移过来的,从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由江苏省外转移的,除在系统进行网上转出外,还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党员信息表》,并落实回执。其中,通过系统转入我校的接收党组织为“南京工业大学XX学院党委(党总支)”。省外转入我校的介绍信抬头为“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关于党员材料审核。学院党组织要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认真审核,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其他材料如思想汇报、推优材料、党支部考察报告、群众意见、本人自传等,不作硬性要求。

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核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与新生党员进行组织谈话,核实发展程序,了解思想状况。检查中,对于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及时与学生发展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年龄不符合条件、程序不规范、突击发展等违规发展问题,要进行仔细检查核对,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对转入的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和接受,处理结果与发展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由学校基层党组织保管;要结合新生党员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新生党员发展质量;对党员材料不是由本人携带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尽快到档案部门查询确认;对于材料未到学校的,学院应督促其与原单位联系尽快将党员材料转入。

3.对于审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未满18岁的(20145月后);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3)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并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4)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但对于本科新生党员,如其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所在学校有情况说明的,也应予以认定;

5)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6)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7)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4.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条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13)》,于1031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报送材料。务请各学院于1020日前将新生党员(含本科生、研究生、专转本学生和交流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收齐。新生党员总人数包括新转入学生、本校跨院考研学生、本院读研的学生党员之和,专升本、交流生要在备注一栏中加以说明。

对于新转入学生党员,填写《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党员档案由学院审查,无需报送);对本校跨学院读研的新生党员,今年6月份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需再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但必须及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填写《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对本院读研的学生党员,只需直接编入相应党支部,并填写《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以上材料于10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以上表格应完整上报党委组织部,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没有对应信息的部分统一填写“无”。因部分学院专升本、交流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建工作由不同老师负责,为便于管理办理新生党员档案审核、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请各学院派人统一把本学院新生党员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

2.办理转接。在登记信息和档案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学校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党员审批通过,并转至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四、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

根据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凡是在系统内接收新生党员信息,并将其编入所在学院党支部的,此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即为结束,不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对于省外新生党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报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前,需先将回执联中的学生相关信息填好。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党员信息,统一开据两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正式、预备两种类型分开填写)给学院基层党组织。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将回执联取回盖章,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

同时,各学院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即查看省内毕业生党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状态、以及回收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于1025日前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党委组织部。对未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对今年申请将党员组织关系暂留本院的毕业生党员,须在申请暂留期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所在学习工作单位。

五、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

为做好低年级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工作,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安排联系人,落实教育培养措施,使他们尽快成长、成熟。为便于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请各学院将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后填入《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于1025日前报党总支。

以上表格,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到党总支,邮箱mahe@njtech.edu.cn,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党总支联系,联系人:马贺,电话:58130021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13

2.南京工业大学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

3.南京工业大学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

4.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5.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统计表

 

                         2011学院党总支

                                                                       2020109